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4326 证券简称:朗信电气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在册股东、控股股东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现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
经审议《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后,我们认为《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及相关协议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公告编号:2024-054
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部分在册股东、控股股东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在册股东、控股股东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在册股东、控股股东与认购对象签署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吕晓青、房淑华、施骏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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