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43--11--1133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莘周公路西侧 1589 号
法定代表人:杨俊
注册资本:3079.70 万元
总部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莘周公路西侧 1589 号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行业,主要专注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变更。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伟力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伟力特”)、安徽酉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酉立”)。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情况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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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4 月 30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
营能力进行评价后,认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4 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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