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0
公告编号:2026-056
证券代码:874322 证券简称:幺麻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后的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有助于维护公司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上市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
公告编号:2026-056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英、张志清、陈功、冯薇
2026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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