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公告编号:2025-101
证券代码: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凌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01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信
息披露的要求,编制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计机构,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已出具《广
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春光先生、刘贵庆先生、朱冬生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
对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103)。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5-101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春光先生、刘贵庆先生、朱冬生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要求,公司
根据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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