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21:29:47 股吧网页版
恒基金属: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

公告编号:2025-079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选择以及对该等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质询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告编号:2025-079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审议事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一般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遇有特殊情况,在保证委员会委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的条件下,经委员会主任同意,可采用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或其近亲属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