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万元)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铝及不锈钢管件车间新建项目 13,095.79 13,095.79
铝及铜管件扩产项目 13,326.45 13,326.45
储能液冷板生产项目 5,036.90 5,036.90
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7,656.49 7,656.49
信息化系统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4,906.53 4,906.53
合计 44,022.15 44,022.15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无法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
公告编号:2025-056
过上述项目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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