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凌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9,5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22,425,000 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15%(即不超过 2,925,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万元)
(万元)
铝及不锈钢管件车间新建项目 13,095.79 13,095.79
铝及铜管件扩产项目 13,326.45 13,326.45
储能液冷板生产项目 5,036.90 5,036.90
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7,656.49 7,656.49
信息化系统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4,906.53 4,906.53
目
合计 44,022.15 44,022.15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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