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318 证券简称:康美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告编号:2025-011
股东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针对《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针对《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更加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针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真实、公允、准确、合理地反映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1
九、针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修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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