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7
证券代码:874317 证券简称:华剑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华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浙江华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开转让说明书》,经事后审核,公司对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部分内容进行更正。二、本次更正涉及的内容
更正前:
《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十、重要事项”之“(二)
提请投资者关注的或有事项”
类型(诉讼或仲裁) 涉案金额(元) 进展情况 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终止中介
服务关系,双方对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签订的 IPO 服 该事项系由于双方对
务协议中的结算条款及结 结算条款及金额存在
诉讼 1,060,000.00 算金额存在分歧,一直未达 分歧导致,对公司业务
成一致。2023 年 10 月 9 日, 及持续经营能力无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大影响。
通合伙)以公司为原告,向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
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服务
费共计人民币 106 万元; (2)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逾
期付款利息,自合同约定的
被告付款期届满之日起至
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
届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加计 50%计算
(起诉时,暂计算至起诉书
日期),共计人民币 31574.79
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
全部诉讼费,以及原告为维
护合法权益支付的证据保
全公证费人民币 5000 元。
2023 年 11 月 28 日,该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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