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4309 证券简称:声蓝医疗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声蓝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声蓝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云南声蓝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云南声蓝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5% 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以上的交易;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规则:公司应当对下列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审议标准:
(1)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交易;
(2)与不同关联方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方,包括与该关联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十四)审议重大交易及财务资助事项,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处 “交易” 指:重大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 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规定中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累计计算规则: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审议标准,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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