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公告编号:2025-104
证券代码:874308 证券简称:科马材料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批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 1-6 月份的财务和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
公告编号:2025-104
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志文、冯杰、武继俊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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