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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2 17:31:26 股吧网页版
科马材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874308 证券简称:科马材料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
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十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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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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