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公告编号:2025-071
证券代码:874308 证券简称:科马材料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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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具体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
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年支付,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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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对于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奖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
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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