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4307 证券简称:美思特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生 12,841.72 12,841.72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长兴射频生产基地生产 3,474.97 3,474.97
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3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研 5,481.07 5,481.07
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23,797.76 23,797.76
注:上述项目以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及金额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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