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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7:32:21 股吧网页版
美思特: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4307 证券简称:美思特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在合格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交所上市流通前,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在本次发行上市流通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5-031

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5、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在合格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交所上市流通前,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督促公司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流通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以及督促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本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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