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74307 证券简称:美思特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晓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6,000,000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2,400,000 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400,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协商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
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公司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 12,841.72 12,841.72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长兴射频生产基地生
2 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 3,474.97 3,474.97
目
3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 5,481.07 5,481.0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23,797.76 23,797.76
注:上述项目以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及金额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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