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4301 证券简称:金恒智控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金恒智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制度、董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制度、监事会制度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以吉林省金恒财务管理咨询集团有 关规定以吉林省金恒财务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吉林省市场监 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吉林省市场监
督管理厅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督管理厅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000574072804P。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恒智控管理咨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恒智控管理咨
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Jinheng 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Jinheng
Intelligent Management Consulting Intelligent Management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Group Co., Ltd.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式。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 第十七条 公司系由吉林省金恒财务管理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分别如下: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变更设立,
发起人均以公司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作
为发起人出资。公司于成立之日向全体发
起人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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