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黑龙江东部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绥化
二○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 东......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一节 董 事......24
第二节 董事会......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35
第一节 监 事......35
第二节 监事会......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45
第一节 信息披露......45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4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三章 附 则......48
黑龙江东部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黑龙江东部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黑龙江东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按
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而来,原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
更后的股份公司继承。公司采用发起方式设立,在绥化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黑龙江东部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黑龙江北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1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
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司所在地
诉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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