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295 证券简称:东水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黑龙江东部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人。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的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 第八条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份,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
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
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
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实施股 本:(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包括实权激励而实施的定向增发);(二)向现 施股权激励而实施的定向增发);(二)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转增股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转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 增股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公司增资发 国家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公司增
行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 资发行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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