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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7

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并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申达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历史沿革。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1)2023 年 7
月,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屹达增资入股公司;(2)公司设立时,张兆域的股份由卢国斌、黄刚飙、壮凌进行代持,后续历史沿革中,代持人多次发生变更;张兆域及公司多名董监高有公职人员、国有企业任职经历;(3)2010 年张兆域与孙力臣因股权转让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张兆域继续持有晋陵公司(公司前身)的股权;2017 年,张兆域将实际持有的公司100%股份以 401 万元转让给陈伟达、郭玉锋,实际成交总价为 228 万元,汇票 173 万未实际支付;(4)郭建琴委托高燕芬、戴晨代为持有金屹城 100%股权,2022 年 5 月,公司以0 元收购金屹城,金屹城被收购前一年净资产-288,790.69 元、净利润-86,919.97 元、员工人数 2 人。

请公司补充说明:(1)宁波屹达增资入股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合伙人的出资来源、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是否存在穿透后股东人数超 200 人的情形;公司是否通过持股平台开展股权激励,如是,股权激励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目前是否已实施完毕;(2)结合《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规定,说明公司历史股东及现有股东的持股情况、董监高的兼职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已采取的规范措施及有效性,公司现任股东、董监高是否适格;历次股权代持的形成、变更及解除情况,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股权代持,公司现有股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纠纷;(3)张兆域与孙力臣股权纠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原因、案件审理情况、法院调解结果、执行情况、目前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张兆域将股权转让给陈伟达、郭玉锋的背景、定价依据,173 万股权转让价款未实际支付事项是否存在潜在纠纷;(4)公司收购金屹城股权的背景、商业合理性,结合收购后子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收购目的、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未来发展定位。

请主办券商、律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核查公司历史股东及现有股东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并说明就股权代持事项履行的核查程序及取得的事实依据。

2.关于业务资质合规性。请公司补充说明:(1)各项资质许可的经营事项和地域范围,是否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2)公司取得专业资质人员的数量及变动情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范围、订单数量相匹配;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人均提供或者签署检测认证报告数量较高的情形及合理性;(3)公司及检测人员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或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形,是否存在人员挂靠、借用或出借资质的情形,如存在,进一步说明公司是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请主办券商、律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核查报告期内及期后公司是否存在检测结果错误或委托方提出异议的情形,如是,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相关错误或异议是否涉及不实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情形,公司针对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有效性。

3.关于招投标。根据申请材料,公司的一般销售模式包括招投标和客户直接委托,以招投标方式为主。客户群体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等。

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通过投标获取的订单金额和占比,招投标获取订单情况是否与公司投标相关费用匹配;招投标参与方式及相应决策程序;从订单取得方式、客户群体、产品种类等角度梳理公司销售模式;(2)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得主要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同金额、签署时间、履行情况、
验收情况(如有);(3)报告期内订单获取方式是否符合招投标等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股东、董监高的公职人员身份影响获取订单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不满足竞标资质获取项目的情形,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订单的有效性、合规性,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经营影响;(4)招投标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家数,是否存在招标失败或流标情形;项目招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暗标等情形,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变相商业贿赂的情形,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的内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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