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874288 证券简称:晶易医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3栋8层801
号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96.669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奋斗者创造机会;做中国最好的新药研发技术服务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研发;新特药的研究与开发;医疗器械技术开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用辅料的技术研发、咨询、技术转让;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器械技术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序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出资时间
号 (万股) 式
1 湖南菁宇企业管理咨询 273.586 46.56% 净资产 2021.11.1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长沙菁云企业管理咨询 67.36 11.46% 净资产 2021.11.1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48.2456 8.21% 净资产 2021.11.18
4 深圳文昊舟商股权投资 40.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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