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9:53:35 股吧网页版
尚博医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4282 证券简称:尚博医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
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单位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
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

(一)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本条(二)规定须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标准外,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二)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本条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条的规定。

交易属于“委托理财”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本条标准的,适用本条的规定。

第六条 在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
门应向全体董事、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
研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
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公司财务部负责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有关方面的各种规定并确保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使一切对外投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
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