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74281 证券简称:联川生物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表述的条款统一调整为“股东会”,若相关条款未涉及其他实质性调整,则不再逐项列示修订内容;
2. 原章程中“监事会”统一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承继监事会全部法定及约定职权,并删除监事会章节,若相关条款未涉及其他实质性调整,则不再逐项列示修订内容。
3.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出现部分章节内容顺序调整、删减条款及增加条款的情形,公司章程的原条款序号按修订后的顺序相应调整。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力的文件。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 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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