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接受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联川生物”或“公司”)委托,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3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
况......4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4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9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9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9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10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11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4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21
八、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0]43 号)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21
九、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21
十、关于发行人创新性核查意见...... 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姓 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具有 12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东南电子(301359)、奥
樊石磊 翔药业(603229)、杭电股份(603618)IPO 项目,奥翔药业(603229)、威
龙股份(603779)、杭电股份(603618)非公开发行等多家公司上市及再融
资工作,目前担任东南电子(301359)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具有 16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百诚医药(301096)、税
友股份(603171)、康惠制药(603139)、远方信息(300306)、通达动力
余波 (002576)、GQY 视讯(300076)、万马股份(002276)IPO 项目,奥翔药
业(603229)、瑞康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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