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874281 证券简称:联川生物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围垦街 758 号 1 号楼 9A 层 杭
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方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 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3. 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1,625,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13,368,750 股(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在北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数量为准;
4. 发行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应不低于 100 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人;
5.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 发行价格: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协商确定;
7. 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8.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 募集资金用途: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投 资 总 额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额(万元)
1 基因科技产品及服务平台扩产升级项目 20,438.27 20,000.00
2 分子诊断试剂研发项目 9,734.91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35,173.18 30,000.00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经营;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视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维护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老股东和本次发行完成后新增加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会计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11. 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上市当日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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