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4281 证券简称:联川生物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均具备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公司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可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均严格按公司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认可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刚、李旭强、厉国威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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