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280 证券简称:楚大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现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情况下,如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可能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考虑到本次发行有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下列措施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降低本次发行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增强现有业务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市场的开拓,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总额。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公司还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2、完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
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将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按照集约化、专业化、扁平化管理的要求,构建符合公司特点的流程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将加快资源的优化整合力度,大力推进信息化升级与改造,增强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在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管理,强化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合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公司还将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决策权。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发行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
本人/本企业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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