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4280 证券简称:楚大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订的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签署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89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真实、必要、合理。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款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合理、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关联交易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当时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过文俊、王晖、吴攀
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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