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74280 证券简称:楚大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家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8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1.《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订的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合同合法有效;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拟签署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其签署主体、条款内容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管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及监督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公司 2025 年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内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议委员会同意本次定向发行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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