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4280 证券简称:楚大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黄加贵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邱复先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公告编号:2025-082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邓霁云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邱复先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过文俊、王晖、吴攀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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