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1 15:31:37 股吧网页版
楚大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065

证券代码:874280 证券简称:楚大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5-065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公司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副总经理
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提名委员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三) 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 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5-065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经主任委员或 1/2 以上的委员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职
务,可委托其他 1 名委员主持;召集人不履行职务的,由 1/2 以上的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 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