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5
关于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顺康检测”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本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银河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目前银河证券共安排王大勇、高翠红、程越芃、罗琳、郭昊宸、刘锦全 6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顺康检测进行辅导,其中保荐代表人王大勇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银河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银河证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报送了辅导对象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进行了辅导备案公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银河证券对顺康检测开展了第二期
辅导工作。根据顺康检测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现场尽调、日常交流及专项沟通、开展培训、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尽职调查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次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顺康检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2、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本期辅导内参与辅导的中介机构继续对顺康检测进行现场尽职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函证、访谈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规范、公司治理与业务运作等方面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持续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并在本辅导期内根据实际需要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需规范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
3、规范公司治理情况
本阶段辅导期内,督促公司逐步制定完善符合北交所要求的公司章程,持续关注和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转。本阶段辅导期内,公司按照规定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按照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专题培训
本阶段辅导期内,银河证券于2024年4月3日就北交所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点等内容对相关辅导人员组织现场培训。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积极配合银河证券开展辅导工作,帮助辅导对象落实整改财务内控等问题,协助接受辅导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责任与义务。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及其他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建议,积极配合辅导工作开展,辅导计划得到严格执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银河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就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的沟通,持续督促公司履行募投项
目所需的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程序。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取得贵州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银河证券与中伦律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顺康检测持续进行全面的业务、财务及法律核查,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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