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目 录
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2.关于其他事项 ......5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金证法意[2024]字 1223 第 0730 号
致: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慕林智造的委托,根据与慕林智造签订的《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作为慕林智造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慕林智造本次挂牌提供法律服务。
为本次挂牌,本所律师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就全
国股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下发的《关于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本所律师依据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于 2024 年11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现就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江苏慕林智
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核查。
基于上述补充核查,现出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慕林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简称,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律师在
《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作的各项声明,适用于《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构成《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必要补充,除《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内容之外,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挂牌的其他法律问题的意见和结论仍适用《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相关表述。
本所律师同意将《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作为慕林智造本次挂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和公司提供的补充资料进行了补充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2.关于其他事项
(一)关于公司业务。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公司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及相关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请公司:说明公司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工作原理、核心部件、关键技术、下游客户、销售方式,与同行业相关产品的竞争优势。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说明公司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工作原理、核心部件、关键技术、下游客户、销售方式
公司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及相关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线性驱动系统不仅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也是智能终端产品的重要组件。公司的智能终端产品,如电动床、可升降电动办公桌和开窗器等,是公司利用线性驱动系统,结合传感技术、智能控制方案和自动化算法,针对下游市场开发的主要应用成果。
(1)线性驱动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核心部件
线性驱动系统主要由电动推杆、控制器、操作器、功能铁架、升降立柱等核心部件构成。各核心部件及主要功能如下:
核心部件 主要功能
电动推杆 将电能转化为线性位移,广泛应用于需要控制位置和运动的场合
控制器 连接电动推杆并依此控制电动推杆、升降立柱等组件实现智能传动的重要部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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