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公告编号:2025-0072
证券代码:874270 证券简称:明禾新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辅导协议暨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5 年 12 月 29 日,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签订了《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
简称“宁波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备 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宁波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
公司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开始正式接受辅导。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
公告编号:2025-0072
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已披露最近 2 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2,583.77 万元、5,457.9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0.03%、10.92%,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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