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0070
证券代码:874270 证券简称:明禾新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终止辅导)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签署了《浙江明禾新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
“宁波证监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方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宁波证监局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受理公司的辅导备案登记。2024 年 6 月 4 日,
公司辅导备案信息在宁波证监局相关平台公示,辅导机构为东方证券。
(四) 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综合考虑公司上市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与东方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
公告编号:2025-0070
终止辅导协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双方签署了《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之终止协议》。东
方证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向宁波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宁
波证监局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之终止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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