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74268 证券简称:天力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常州天力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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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常州天力兰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提议监事的姓名;
(2)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提前十日以前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提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公告、专人送出、传真、邮件或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1.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2.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二条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按本章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监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远程多媒体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表决票(事后书面)、会议纪要会签(书面会签)或传真确认函等方式确认在会议中发表的意见,并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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