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关于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胡永舜同志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新增一名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刘文璐),上述人员变动后国元证券辅导小组成员为王友如、刘健波、黄伟、胡志成、杜佳婧、王为奇、刘文璐等 7 名,其中王友如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和非现场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包括现场尽职调查、现场授课、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有序推进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业绩情况、财务数据、股东情况等事项。同时,针对有关事项进行探讨和分析,并组织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讨论。
2、对辅导对象开展现场集中授课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公司对辅导对象开展现场集中授课,辅导机构主要讲解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交所 IPO 撤否案例研究等内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讲解了与研发费用相关的法规条文、IPO 申报中对研发支出的审核要求、IPO 反馈问题概述与案例分析等内容;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公司主要讲解了新《公司法》提示关注要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提示关注要点、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相关案例等内容。
3、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规范运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市场政策情况等信息,要求辅导对象对审核案例、政策文件等进行持续学习,以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审核动态。同时,督促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4、与会计师等机构辅导公司开展 2024 年年报审计准备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目前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公司。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够较好地根据辅导计划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并就相关问题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相应建议,公司配合解决。针对辅导对象股权集中度较高的问题,通过定向增发引进了宁国市徽元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国市巨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名私募基金,优化了股权结构,提高了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在本辅导期内聘请了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
未来,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及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财务核算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前期辅导,通过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积极沟通和探讨,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逐步按照计划进行落实。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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