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4263 证券简称:时间网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时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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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广州时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时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时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时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其中 1 人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组成,监
事会设主席 1 人。
第三条 监事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
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股东会或有权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主持监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五)签发监事会有关文件。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代为履行。
第七条 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
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公开谴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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