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4261 证券简称:彤禄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彤禄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彤禄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通过的制度包含《上海彤禄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 管理制度》(2024 年 4 月修订),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彤禄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彤禄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 合理地使用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彤禄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六)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由公司集中进行。下属子公司未经本公司批准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在决定对外投资时,应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必要时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聘请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为准;
(二)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该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投资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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