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5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4253 证券简称:思科赛德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现拟将《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
司章程(草案)》 限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4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3,281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41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81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
式发出:(一)以专人送达;(二)以电 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达;(二)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三) 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电子方式送
公告编号:2024-003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达;(三)以公告方式;(四)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寄、传真、 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专人送出、邮
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寄、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达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
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 送达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公司通知以邮件送达的,自交付邮局之 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达的,自交付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 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知以传真送出的,以公司发出传真日为 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电子方
送达日期。 式送达的,以公司发出通知当日为送达
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第
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
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
日起生效执行。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经全国股转下发《关于同意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3193 号),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向发行 140 万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完成股份登记,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
公告编号:2024-003
挂牌公开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