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8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传真/Fax:010-65527227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及
定向发行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3】第 3495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目 录
释 义 ......2
声明事项 ......4
正文......6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7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8
四、公司的设立 ......13
五、公司的独立性 ......15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7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22
八、公司的业务 ......2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8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40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50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4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55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6
十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58
十六、公司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59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劳动保障......65
十八、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 ......71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71
二十、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事项 ......72
二十一、律师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81
二十二、本次挂牌及定向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82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思科赛德/股份公 指 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本次挂牌 指
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40 万股股票,
指
行 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 万元的行为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本次挂牌及定向发行 指
牌并公开转让同时定向发行股票
思科有限 指 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深圳思科 指 深圳市思科赛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众联鑫 指 苏州众联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思科瑞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
深圳瑞德 指
子公司
安徽思科赛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
安徽思科 指
公司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众华会计师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