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874251 证券简称:衡美健康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纬六路 8 号六层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魏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现将经审计的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
会计报告提请审议确认,并批准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14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盛杰民、王晓楠、苗泉、刘书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专项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1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14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盛杰民、王晓楠、苗泉、刘书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现将经审阅的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
会计报表提请审议确认,并批准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14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盛杰民、王晓楠、苗泉、刘书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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