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目录
目 录 ...... 1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2
二、尽职调查情况 ...... 3三、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
息披露相关要求的说明 ...... 3
四、公司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的说明...... 10
五、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 13
六、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13
七、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14
八、推荐意见 ...... 15
九、申请挂牌公司的问题和风险...... 15
十、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培训情况...... 20
十一、关于本次推荐挂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情形的核查意见...... 20
十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履行备案程序的核查意见...... 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美健康”、“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主办券商”)作为衡美健康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主办券商,特为其出具本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衡美健康的业务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衡美健康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主办券商与衡美健康之间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主办券商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衡美健康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
(二)衡美健康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主办券商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
(三)主办券商前十名股东中任何一名股东为衡美健康前三名股东之一;
(四)主办券商与衡美健康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推荐衡美健康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业务指引》《工作指引》的要求,对衡美健康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衡美健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合规证明、重大业务合同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说明
根据项目小组对衡美健康的尽职调查情况,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衡美健康符合《业务规则》及《挂牌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由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衡美有限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
2022 年 10 月 20 日,衡美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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