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公告编号:2025-189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6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5060045),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具
体详见: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661 。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07-22/1753183930_120580.pdf 。
公告编号:2025-189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53)。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苏州新吴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三)中止审核
1、第一次中止审核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
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
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
审核的申请。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9月30日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2、第二次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
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即将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1、第一次恢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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