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147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新吴光电”)拟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拟定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具体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公司已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使用合法合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新吴光电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
公告编号:2025-147
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新吴光电已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优化业务能力并提高市场份额,将促进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新吴光电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新吴光电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提升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的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等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新吴光电在《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进一步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增强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的监督,新吴光电制定了《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新吴光电将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告编号:2025-147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新吴光电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新吴光电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本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新吴光电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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