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公告编号:2025-121
证券代码:874249 证券简称:邦泽创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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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偿还债务;以有偿或无偿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拆借资金;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而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范措施及责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
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应严格按照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执行。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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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
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整改进度情况。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转让控制权时存在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应当在转让前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已经发生的资金占用行为,原则上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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