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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18:37:12 股吧网页版
金叶科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874246 证券简称:金叶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股东会,由于部分股东建议完善《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同时对上述已披露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完善或修订,公司拟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制度修订后,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委员范围内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委员辞任导致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继续履行职责。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九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应参加相关培训,以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十一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执行情况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内审部门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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