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4246 证券简称:金叶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案修正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邓芳认为该议案争议较大,建议进一步研究之后提交方案后再审议,发表了弃权意见;独立董事郑云中认为该议案需要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修正案设计指标难以达到,发表了弃权意见。独立董事潘国言认为该修正案可以进行有效激励,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提名戴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董事会董事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
公告编号:2024-029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云中、潘国言、邓芳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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