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74241 证券简称:隆玛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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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6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6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隆玛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公平、公证、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股
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单位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包括两名股东
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根据情况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专业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
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 监事会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召集人应当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临时会议:
(一)监事提议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门
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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