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874238 证券简称:欧朗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指引 2 号》”)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已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其他挂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同一挂牌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挂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关的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具有本细则第三章所述之独立性;
(三)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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